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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2016-2017学年中小学集体用餐配送膳食联合采购 竞争企业资质预审公告南京市玄武区2016-2017学年中小学集体用餐配送膳食联合采购 竞争企业资质预审公告 (一审) 2016年5月25日-6月2日,南京市玄武区、秦准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联合举行了对参与“2016-2017学年中小学集体用餐配送膳食联合采购”的供应商资质预审。玄武区、秦准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联合采购协调小组根据各区联合采购竞争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及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教办[2015]4号)等相关文件,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认为以下公司符合联合采购竞争文件中规定的一审合格条件,可以参加玄武区学校集体用餐配送膳食联合采购竞争活动,现将企业编号、企业名称公布如下:
请以上单位准备二审材料。并于2016年6月11日上午9:00到南京市栖霞中学(栖霞区尧化门金尧路15号)报告厅参加答疑会,答疑会结束后缴纳联合采购费用。费用包括: 1、联合采购文件:叁佰元/项; 2、联合采购竞标保证金伍万元(保证金交转账支票;支票抬头:南京市玄武区财政局;日期:2016年6月11日。) 3、参展费用:每个展位(餐桌)600元。如有变化将通过“南京中小幼食材供应商”QQ群另行通知,群号428649701,请随时关注。 南京市教育局中小学食堂规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现场监督了预审工作。南京市教育局中小学食堂规范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南京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派员全程指导了预审工作。 对本次资质预审结果有质疑的企业或个人,以及关于企业经营范围、资质等的投诉,可在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具名并提供证明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市教育局中小学食堂规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025-84501486 邮箱:LHCGXTXZ@163.com
玄武区中小学食堂招标工作小组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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